GB 2760-2024 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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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前位置:焦糖色(加氨生产)
中文名称 焦糖色(加氨生产)
英文名称 caramel colour class Ⅲ-ammonia process
CNS 08.110
INS 150c
功能 着色剂
焦糖色(加氨生产) 允许使用品种、使用范围 以及最大使用量或残留量
食品分类号 食品名称 最大使用量(g/kg) 备注
01.04.02 调制炼乳(包括加糖炼乳及使用了非乳原料的调制炼乳等) 2.0
03.0 冷冻饮品(03.04食用冰除外) 2.0 03.04食用冰除外
03.01 冰淇淋、雪糕类 2.0
03.02 2.0
03.03 风味冰、冰棍类 2.0
03.05 其他冷冻饮品 2.0
04.01.02.05 果酱 1.5
05.0 可可制品、巧克力和巧克力制品(包括代可可脂巧克力及制品)以及糖果 按生产需要适量使用
05.01 可可制品、巧克力和巧克力制品,包括代可可脂巧克力及制品 按生产需要适量使用
05.01.01 可可制品(包括以可可为主要原料的脂、粉、浆、酱、馅等) 按生产需要适量使用
05.01.02 巧克力和巧克力制品、除05.01.01以外的可可制品 按生产需要适量使用
05.01.03 代可可脂巧克力及其制品 按生产需要适量使用
05.02 糖果 按生产需要适量使用
05.02.01 胶基糖果 按生产需要适量使用
05.02.02 除胶基糖果以外的其他糖果 按生产需要适量使用
05.03 糖果和巧克力制品包衣 按生产需要适量使用
05.04 装饰糖果(如工艺造型,或用于蛋糕装饰)、顶饰(非水果材料)和甜汁 按生产需要适量使用
06.05.02.04 粉圆 按生产需要适量使用
06.06 即食谷物,包括碾轧燕麦(片) 按生产需要适量使用
06.11 面糊(如用于鱼和禽肉的拖面糊)、裹粉、煎炸粉 12.0
07.03 饼干 按生产需要适量使用
07.03.01 夹心及装饰类饼干 按生产需要适量使用
07.03.02 威化饼干 按生产需要适量使用
07.03.03 蛋卷 按生产需要适量使用
07.03.04 其他饼干 按生产需要适量使用
11.05 调味糖浆 按生产需要适量使用
11.05.01 水果调味糖浆 按生产需要适量使用
11.05.02 其他调味糖浆 按生产需要适量使用
12.03 食醋 1.0
12.04 酱油 按生产需要适量使用
12.05 酿造酱 按生产需要适量使用
12.10 复合调味料 按生产需要适量使用
12.10.01 固体复合调味料 按生产需要适量使用
12.10.01.01 固体汤料 按生产需要适量使用
12.10.01.02 鸡精、鸡粉 按生产需要适量使用
12.10.01.03 其他固体复合调味料 按生产需要适量使用
12.10.02 半固体复合调味料 按生产需要适量使用
12.10.02.01 蛋黄酱、沙拉酱 按生产需要适量使用
12.10.02.02 调味酱 按生产需要适量使用
12.10.02.03 按生产需要适量使用
12.10.02.04 其他半固体复合调味料 按生产需要适量使用
12.10.03 液体复合调味料 按生产需要适量使用
12.10.03.01 浓缩汤 按生产需要适量使用
12.10.03.02 肉汤、骨汤 按生产需要适量使用
12.10.03.03 调味汁 按生产需要适量使用
12.10.03.04 蚝油、虾油、鱼露等 按生产需要适量使用
12.10.03.05 其他液体复合调味料 按生产需要适量使用
14.02.03 果蔬汁(浆)类饮料 按生产需要适量使用 相应的固体饮料也可使用
14.03.01 含乳饮料 2.0 以即饮状态计,相应的固体饮料按稀释倍数增加使用量
14.03.01.01 发酵型含乳饮料 2.0 以即饮状态计,相应的固体饮料按稀释倍数增加使用量
14.03.01.02 配制型含乳饮料 2.0 以即饮状态计,相应的固体饮料按稀释倍数增加使用量
14.03.01.03 乳酸菌饮料 2.0 以即饮状态计,相应的固体饮料按稀释倍数增加使用量
14.08 风味饮料(仅限果味饮料) 5.0 仅限果味饮料。以即饮状态计,相应的固体饮料按稀释倍数增加使用量
15.01.03 白兰地 50.0g/L
15.01.04 威士忌 6.0g/L
15.01.06 朗姆酒 6.0g/L
15.01.07 其他蒸馏酒(仅限龙舌兰酒) 1.0g/L 仅限龙舌兰酒。
15.02 配制酒 50.0g/L
15.03.01.03 调香葡萄酒 50.0g/L
15.03.02 黄酒 30.0g/L
15.03.05 啤酒和麦芽饮料 50.0g/L
16.01 果冻 50.0 如用于果冻粉,按冲调倍数增加使用量
焦糖色(加氨生产) 来源于相应液体饮料,按稀释倍数增加使用量
食品分类号 食品名称 最大使用量(g/kg) 备注
14.06.02.01 含乳蛋白固体饮料 2.0 以即饮状态计,相应的固体饮料按稀释倍数增加使用量
限量数据来源于:含乳饮料
14.06.02.01.01 发酵型含乳蛋白固体饮料 2.0 以即饮状态计,相应的固体饮料按稀释倍数增加使用量
限量数据来源于:含乳饮料
14.06.02.01.02 配制型含乳蛋白固体饮料 2.0 以即饮状态计,相应的固体饮料按稀释倍数增加使用量
限量数据来源于:含乳饮料
14.06.02.01.03 乳酸菌含乳蛋白固体饮料 2.0 以即饮状态计,相应的固体饮料按稀释倍数增加使用量
限量数据来源于:含乳饮料
14.06.04.02 果蔬固体饮料 按生产需要适量使用 相应的固体饮料也可使用
限量数据来源于:果蔬汁(浆)类饮料
14.06.04.05.01 果味风味固体饮料 5.0 仅限果味饮料。以即饮状态计,相应的固体饮料按稀释倍数增加使用量
限量数据来源于:风味饮料(仅限果味饮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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